爱源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爱源(全称:北京爱源信息咨询中心)是几位长期从事艾滋病公益工作的志愿者推动下筹划成立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其宗旨是“在维护人类健康的行动中实现人类尊严”;组织目标为“致力于艾滋病关怀与帮助工作,推进公共健康”。
第二条 爱源组织框架。爱源由“理事会――顾问组――办公室及项目——核心志愿者-—志愿者群体”构成,办公室是合作协调中心以及交流平台;项目工作人员和核心志愿者是组织工作的主要执行者;理事会发挥筹款、监督、重大事件决策等功能;顾问组就专门问题为爱源提供咨询意见;志愿者群体帮助扩展组织的活动空间并增强行动力度。
第二条 爱源组织框架。爱源由“理事会――顾问组――办公室及项目——核心志愿者-—志愿者群体”构成,办公室是合作协调中心以及交流平台;项目工作人员和核心志愿者是组织工作的主要执行者;理事会发挥筹款、监督、重大事件决策等功能;顾问组就专门问题为爱源提供咨询意见;志愿者群体帮助扩展组织的活动空间并增强行动力度。
第二章 理事会
第三条 理事会是爱源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章程;
(二) 讨论并制定;
(三) 讨论并决定机构的工作方针、计划等重大问题;
(四) 听取和审议爱源工作报告,行使监督职能;
(五) 选举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
(六) 决定爱源主任人选;
(七) 为爱源筹款。
第四条 理事会人数。理事人数不低于3人,不多于15人,原则上应为单数。具体人数可由理事会通过决议确定。
第五条 会议召集。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只要参会理事符合法定人数,其决定应被视为有效。法定人数以理事会人数的1/5,或2位理事中较大者为准。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二年,可连任两届。理事长、爱源总干事(也是理事会成员)或另外两位理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理事长的职责和权限。
(一)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颁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文件;
(三)当理事会讨论问题时,出现争议且表决时双方票数相等或通过票只差一票时,理事长有二次投票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理事长的罢免程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含三分之一)提出议案,全体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未能参会理事需提交书面意见。
(一) 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章程;
(二) 讨论并制定;
(三) 讨论并决定机构的工作方针、计划等重大问题;
(四) 听取和审议爱源工作报告,行使监督职能;
(五) 选举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
(六) 决定爱源主任人选;
(七) 为爱源筹款。
第四条 理事会人数。理事人数不低于3人,不多于15人,原则上应为单数。具体人数可由理事会通过决议确定。
第五条 会议召集。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只要参会理事符合法定人数,其决定应被视为有效。法定人数以理事会人数的1/5,或2位理事中较大者为准。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二年,可连任两届。理事长、爱源总干事(也是理事会成员)或另外两位理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理事长的职责和权限。
(一)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颁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文件;
(三)当理事会讨论问题时,出现争议且表决时双方票数相等或通过票只差一票时,理事长有二次投票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理事长的罢免程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含三分之一)提出议案,全体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未能参会理事需提交书面意见。
第八条 财务主管的职责。财务主管负责监督本机构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审议账目和财务报告,保证机构的财务运行对理事会透明。
第九条 文书的职责。文书负责监督保管理事会会议记录,发出适当和必要的通知。
第十条 选举 理事会应在财年结束之际选举一次,确定下一年度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的人选。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任期一年,在理事任期内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辞职和辞退。理事可以书面提出辞呈退出理事会。在任理事会成员可以按多数原则辞退任何理事。
第十二条 空缺。在出现第五条所列情况、或者理事会人数未满法定最高人数(15人),可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增选理事,经多数成员通过认可。
第九条 文书的职责。文书负责监督保管理事会会议记录,发出适当和必要的通知。
第十条 选举 理事会应在财年结束之际选举一次,确定下一年度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的人选。理事长,财务主管和文书任期一年,在理事任期内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辞职和辞退。理事可以书面提出辞呈退出理事会。在任理事会成员可以按多数原则辞退任何理事。
第十二条 空缺。在出现第五条所列情况、或者理事会人数未满法定最高人数(15人),可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增选理事,经多数成员通过认可。
第三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爱源总干事由理事会任命或辞退,其他工作人员由理事会授权爱源总干事任命或辞退。
第十四条 爱源总干事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机构;
(二)主持日常工作;
(三)实施理事会决议;
(四)监督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的工作;
(五)向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答复理事会提出的问题,保证机构的财务、人事及工作状况向理事会透明。
第十五条 爱源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形式提出辞职。
第十六条 爱源应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拥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四条 爱源总干事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机构;
(二)主持日常工作;
(三)实施理事会决议;
(四)监督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的工作;
(五)向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答复理事会提出的问题,保证机构的财务、人事及工作状况向理事会透明。
第十五条 爱源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形式提出辞职。
第十六条 爱源应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拥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一)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助;
(二)机构举办活动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经费支出为机构工作设施费用、日常管理费用、项目活动费用、工作人员必要的补助等。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
第十九条 本机构在运作中,其资产不归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所有,其支出用于本机构宗旨规定下的各项活动。
(一)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助;
(二)机构举办活动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经费支出为机构工作设施费用、日常管理费用、项目活动费用、工作人员必要的补助等。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
第十九条 本机构在运作中,其资产不归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所有,其支出用于本机构宗旨规定下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含三分之一)提出修改意见,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机构终止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讨论通过方为有效。机构终止后,机构剩余资产在清偿债务后捐赠给相关公益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本机构终止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讨论通过方为有效。机构终止后,机构剩余资产在清偿债务后捐赠给相关公益机构。






